根据公司《关于核发教学奖励津贴和成果奖励津贴的通知》(校发【2018】609号)通知要求,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教学工作量进行了核算,确定2016-2017学年各公司本科教学业绩津贴的分配额度,并要求公司进行二次分配,二次分配方案经公司教学委员会后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,现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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